2023届秋季补考后确定毕(结)业资格的同学,请于9月25日起工作日上班时间凭学院开具的《领证凭条》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楼251教务科领取毕(结)业证书、学位证书⛹️♀️。领证如系委托他人代领者,请出具委托书🙇♀️、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。
委 托 书
委托人: ;身份证号👩🏻🚒: ;联系电话🕺🏼:
受托人: ;身份证号🤵🏻: ;联系电话🤽🏻♀️:
本人因 原因,不能亲自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特委托 全权代表我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♜,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📮👨🏼,我均予以认可。
委托期限🏔: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🤳🏿。
随附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🛷。
委托人(签字)🥥🧚🏽♀️:
受托人(签字):
年 月 日